部落格是用來記錄故事的。而我要開啟的故事很簡單:22歲的我,剛畢業,沒有綠卡,沒有親戚,沒有爸媽贊助,我來到美國找工作。
我想要在這邊記錄一下這趟旅程,很可能是荒謬有壓力的,也很有可能是充滿驚喜的。總之我來到了這邊,我住在一個有著可愛地址的地方,叫做『櫻桃街四號』。我有一輛朋友捐贈的腳踏車,不會開車的我,每天其好幾英哩的路去晃晃走走,到各個目的地。
去年九月我來到了加州一個叫做『爾灣』(我媽稱它為”耳朵彎彎”)的鳥不生蛋的小鎮當交換學生,然後錯陽差的,在這邊找到一份實習。儘管所有面試時回答的問題都是熬夜硬背出來的,我很幸運的被錄用了,所以我現在可以在一個兩百六十億美金的私募基金的基金混飯吃。每天做的事情不過是盯電腦key in數字還有偷檔案室的高級文具…總之我在交換的過程中遇到了很多的神人-每天早上四點坐公車去投銀實習的人、18歲靠自學就pass CFA level 1的人、大二就在hedge fund實習的人、創業比賽得獎拿到萬元美金的學弟……大開眼界的我也跟著同學懵懵懂懂的去投履歷,去拓展人脈,然後某天下午就到了LA的花旗銀行,坐在他們的像HBO影集理會出現的有落地窗的會議室裡用破爛的英文跟這些年薪千萬banker們面試了。想當然耳,我一個小小交換學生當然沒上。不過我卻因此而看到了那個遠在天邊又近在眼前的夢想,或許會有實現的可能。
所以我毅然決然的決定要待在米國再試一發。從我的基金的閒職開始,我要騎著腳踏車/搭每小時一班的公車開始我的求職之旅。誰說台灣學生不夠獨立不夠國際化,老娘我土生土長沒有在國外長大過(交換學生除外啦)從小念的是一綱多本九年一貫的英文教材半年以後簽證過期,也照樣可以在這邊(hopefully)打出一片天。
所以啦,在這個介於女孩與女人,糖霜與西裝之間的年紀,我要來試著寫下我的瘋狂故事。